根据我校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》中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定,决定推荐7名同学获得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。名单如下:
国家励志奖学金:丛郑、李姣、吴芷怡、许明月、庞慧聪、刘佳、王鹤霖
公示期5天,公示时间:2022年10月21日-10月26日 。
如有异议,请到南区1号楼202、西区新主楼E1601反映情况,或直接拨打电话86392103、86390271。
学院评审小组名单:
组长:孙明哲 肖庆生
副组长:陈迪男
成员:代德伟 王立兵 尚淑敏 孙启瑞
马克思主义学院
2022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