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6-03浏览:343

学校相关部门:

按照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》文件的要求,现开展2021年上半年校级教研课题结题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范围

学校正式立项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校级教研课题(含课程思政专项课题),均可申请结题。如课题在规定研究时限内(研究期限为1—3年,最多可延期1年)无法结题,课题负责人须填写《课题流失说明表》(见附件),进行情况说明,否则课题将被自动注销。被注销的课题负责人,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各级各类教研课题。

二、结题材料

(一)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》

需要提交学校批复的立项申请书原件1份,复印件2份。

(二)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》

      需要提交3份结题验收书,部门负责人签字、学院盖章并填写课题验收意见。

(三)课题研究成果

1.研究报告。研究报告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。内容主要包括七部分:一是课题提出的背景、目的和意义,二是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,三是课题研究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,四是课题研究进程或阶段说明,五是取得的相关成果,六是应用情况及效果,七是结论及其推广价值。其中,五、六、七项内容为撰写重点。

2.论文、著作、教材等相关研究成果。所有材料一式3份,均为复印件,复印件上需学院盖章、主管领导签字。原件由学院严格审核后返还课题负责人。结题材料由课题负责人、教务处、学院各存一份,以备查阅。

三、结题程序

1.课题负责人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,交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(部、处)进行验收,学院(部、处)要严格把关,确保课题符合结题要求。

2.各位教师请将结题材料及汇总表在618日(周五)前统一上报院办,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史楠mlbsn@126.com 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
3.教务处组织学校评审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金胜利  电话:86392478

地址:西区教学主楼E1624

   校级教研课题结题表格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