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查重环节
1、今年采用维普系统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,以维普查重结果为准。
2、论文检测:在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内,学生提交论文答辩稿->指导教师审核通过->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检测(每生有两次检测机会,一次预查重一次答辩稿查重)。
论文答辩稿查重结果≤30%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。
论文答辩稿查重结果>30%,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,需修改后由学院管理员汇总到教务处重新分配查重次数,结果小于30%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二次答辩。
查重结果≤20%的学生才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。
3、论文提交要求:
论文文件命名格式:学生姓名-学号-论文题目
论文答辩稿和论文最终稿提交内容相同,内容包括:题目、摘要、关键词、目录、绪论(引言)、正文、结论(结语)、参考文献、附录等。(不含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评语)
二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环节
1、中期检查时间4月26日—5月7日。
2、预查重时间为5月17日--23日。
3、论文答辩稿检测时间为5月24日--6月4日。
4、答辩时间为6月4日--6月7日。
5、对成绩较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论文(设计)各学院自行组织二次答辩,二次答辩在6月18日完成。
6、论文最终稿检测(学校最终留存稿件,教育厅会对学生提交的最终稿进行抽查):在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内,答辩完成后按照指导教师要求修改论文答辩稿,学生提交修改后的论文->指导教师审核通过->指导教师提交论文检测,论文最终稿在6月18日前提交完成。
7、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的电子稿以及打印稿(打印稿需要胶装装订)(评选后材料
返还),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0日下班前报送实践教学科E0203(资料不全或者如果不能按时送达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),教务处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评审不合格取消优秀资格。
8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结束后,要求各教学单位最晚于6月18日下班前将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“教务在线”,并提交。凡不允许参加本次答辩或本次答辩不合格需要进行二次答辩的学生,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填写“不及格”,如录入成绩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。
9、教育厅会对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抽检,抽检情况后续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