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的通知
哲学系、法学系:
根据工作安排,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即将全面开展,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指导工作,提高毕业论文质量,请各学院认真安排,严格把关,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答辩工作。具体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查重环节
1、今年采用维普系统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,以维普查重结果为准。
2、第一次查重,在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外(论文自检入口)进行查重。
3、第二次查重在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系统中进行。
查重结果≤30%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。
查重结果>30%,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常答辩,修改后查重,结果小于30%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二次答辩。
查重结果≤20%的学生可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选。
二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环节
1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时间为3月1号至6月21日,中期检查时间4月17--22日,请各学院在此时间内完成中期检查。
2、第一次查重时间为5月7日--9日。
3、第二次查重时间为6月4日--6日。
4、答辩时间暂定为6月18日--6月21日。
请各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,加强毕业设计指导,严格按照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时间安排,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撰写。
三、关于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模板及撰写规范的说明
1、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》和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模板》已经上传至“教务在线”网站的“资料下载”中的“实践教学”模块。请广大毕业生及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,要严格按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》和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模板》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撰写及排版。
2、对于文科类专业,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具体情况参考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》和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模板》做适当调整,由学院统一制定毕业论文(设计)模板。
四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相关要求
1、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,要继续抓好学生毕业设计的后期工作,毕业论文(设计)要严格按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撰写规范》(以下简称“撰写规范”)中规定完成。凡不符合“撰写规范”中规定的毕业论文(设计)不能参加答辩,按不及格处理。
2、根据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,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最后成绩由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给出的成绩及答辩情况确定。
3、成绩提交时间为6月22日下午五点前截止。对成绩较差及有异议的毕业论文(设计)各学院自行组织二次答辩,时间为7月3日。二次答辩成绩提交时间为7月4日下班前。
4、各学院在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后,进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
文)、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的评选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(推荐比例为毕业生总人数1%)、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(推荐比例为参加指导的教师总数的1.5%)的推荐工作。并形成《哈尔滨理工大学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、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登记表》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(需要报送登记表电子稿和打印稿,如果资料不合格或不全者取消评审资格), 电子稿发到邮箱249657268@qq.com。
5、被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的电子稿以及打印稿(打印稿需要胶装装订)(评选后材料
返还),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22日下班前前报送实践教学科E0203(资料不全或者如果不能按时送达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)。
6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结束后,请各学院按照“若干规定”和“修订内容”中对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毕业论文(设计)的管理工作。并按学校规定及时提交成绩。
7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结束后,要求各教学单位最晚于6月22日下班前将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录入“教务在线”,并提交。凡不允许参加本次答辩或本次答辩不合格需要进行二次答辩的学生,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填写“不及格”,如录入成绩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。
8、各学院除按规定保存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外,还要保存所有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电子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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