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考风学风建设的通知

时间:2021-04-20浏览:393

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考风学风建设的通知


为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成果导向,学生为中心,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,同时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营造良好学习氛围,严肃考风考纪,教务处将联合学生处加强教风、学风、考风的监督与管理。

加强教学秩序管理,加大检查力度

1.教师应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好上课准备。加强教学秩序管理,对迟到、早退、上课玩手机或电子设备、吃东西、随意讲话、随意进出教室等行为要及时制止,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可清出教室。

2.各学院教学院长、学生工作书记、系主任、辅导员采取日常巡查、随机抽查的方式,对教师擅自变动上课或考试时间和地点、无故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、擅自找人代课、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进程不符、上课时接听手机、懒散、应付、课堂秩序混乱等现象进行现场提醒指正;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或与上课无关的行为进行批评。

3教务处将组织教师培训、教学观摩、日常巡课等活动,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。

二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,严肃考试纪律

1.组织学生学习《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》,并要求学生将文件中涉及违纪、作弊、处理级别等主要内容进行抄写,并签字确认,以加深学生对文件的理解,清楚考试违纪、作弊的严重后果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。

2.严格使用金属探测器,学生凡进入考场必须扫描。杜绝学生使用现代科技手段作弊。

3在教室安装手机收纳袋,要求学生在考试开始前,必须将手机放入收纳袋,进行统一管理。

4.监考教师要严格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站立监考,手机关机,在考场前后合适位置交替进行巡视。考试过程中,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交谈,不准看书、看报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不准擅自离开考场。

5.监考教师或巡考发现有交头接耳、传接物品等行为的学生应直接清除考场,对携带纸条、书籍、手机等作弊行为依照《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》进行严肃处理,并由教务处将违纪学生相关信息及违纪事实进行通报。

三、加强学风建设宣传,树立良好学风

1.教务处联合学生处、团委,开展留降级、推免、学生科技竞赛等相关规定的宣传,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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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执行上课缺勤四分之一学时不允许参加考试的制度规定。
  
各学院可结合本学院工作的实际情况,配合本通知制定“教风学风考风”建设实施办法和开展活动,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,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。